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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管理辦法出臺 私傢車需取得出租客運證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召開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專題新聞發佈會,正式公佈瞭《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並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

據央廣網,《指導意見》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將出租汽車分為巡遊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實行分類管理、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其中,巡遊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遊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隻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

這意味著,我國商業用車市場上存在的專車、快車、順風車以及打車軟件等的運行和管理,均將有法可依。在這之前,雖然打車軟件方熱情地“傾情促銷”,乘客和司機方獲得瞭實惠,但私傢車以“專車”“快車”“順風車”等名義從事營運行為始終存在著巨大的爭議性。

京華時報具體提到,根據《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私傢車註冊為出租客運車才能從事專車服務,司機要取得從業資格證,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證》,是否管控數量、市場定價還是政府指導價,各地政府可自行來定。

按照《辦法》要求,未取得出租客運證從事專車運營,接入未取得《道路運營證》的網絡平臺或接入兩個及以上的網絡平臺,司機最高被罰款3萬元。不出具出租車發票、中途甩客或者其他違規行為,司機最高罰200元,經營者最高被罰3萬元。

交通部在今日還就立法治理專車市場的提案作出答復,答復指出,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強網絡約租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管理,禁止非營運車輛接入經營。

具體回復如下:

網絡約租車房屋信貸土地信用貸款借款貸款全省皆可處理作為新生事物,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發展定位不清晰、責任主體難以落實、私人小客車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缺乏保障、對出租汽車市場造成不公平競爭等突出問題。

目前,我部正在研究起草網絡約租車經營彰化縣銀行強制扣薪服務管理辦法。一是明確責任主體,提供網絡約租車服務平臺企業是網絡約租車的責任主體,要承擔相應主體責任。

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強網絡約租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管理,禁止非營運車輛接入經營。

三是要維護乘客合法權益,網絡約租車平臺企業對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糾紛、安全責任事故等要承擔主體責任。

四是要維護公平規范的市場秩序,網絡約租車平臺企業要遵守運輸市場規則,公平規范地參與市場競爭。

五是加強政府監管,將網絡約租車服務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監管,因勢利導,建章立制,促進網絡約租車規范發展。在規范網絡約租車發展的同時,我部也在積極推進傳統出租汽車深化改革,鼓勵傳統出租汽車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推動轉型升級,改進服務質量,拓展服務功能,為社會公眾提供更便捷、舒適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在規范“拼車”方面,交通部亦指出,交通部鼓勵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汽車共享,鼓勵市民合乘(拼車)出行。

在交通部網站,還有一系列文件發佈,點擊此處查閱。

華爾街見聞此前介紹過,上海市交通委10月8日宣佈向滴滴快的專車平臺頒發網絡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這是國內第一張專車平臺的資質許可,滴滴快的也成為第一傢獲得網絡約車租車平臺資質的公司。

業界認為,這是專車在國內誕生一年多時間以來的裡程碑事件,表明瞭政府和業界對交通領域移動互聯網創新的肯定和認可,專車也將有望尋得路徑走向“合法”。由此作為開端,中國的互聯網專車或將開創一個出行新模式的新局面。



(責任編輯:UF020)

新聞來源http://business.sohu.com/20151010/n422909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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